盐师院学〔2020〕7 号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机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保障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和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勤工助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疫情防控期间的勤工助学是指在用岗单位老师组织下,根据疫情期间学校工作需要,学生采用线上工作的方式,通过网络协助老师完成相应工作。本项工作主要面向二级学院,属于二级学院临时岗位,具体指标见附件一。二级学院原有的固定岗位暂时取消,待疫情结束,学生分批返校后再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对象
2月20日-4月20日疫情期间,在老师组织下,承担学生工作助理职能,通过线上协助老师做好相关工作,经二级学院考核认定工作表现良好的学生。
三、工资标准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执行。
四、岗位申请与审核
1.学生申请:学生4月21日前登录大学工管理系统,点击“勤工助学”,进行线上申请并提交审核;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按照“班主任审核—辅导员审核—学工书记审核—用工单位审核”的流程开展审核工作,用工单位审核环节通过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审核来实现。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4月28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工作。
3.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汇总。
五、岗位管理
请用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的勤工助学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管理和考核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参与聚集性活动和其他线下工作。
六、款项发放
学生工作处审核无误后,会同财务处进行款项发放,款项直接打入学生缴费银行卡。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各二级学院岗位指标数
序号 | 用岗单位 | 岗位数 | 备注 |
1 | 文学院 | 10 | |
2 | 法政学院 | 10 |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11 | |
4 | 外国语学院 | 6 | |
5 | 音乐学院 | 15 | |
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6 | |
7 | 教育与科学学院 | 14 |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5 | |
9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0 | |
1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8 | |
11 | 药学院 | 5 | |
12 | 城市与规划学院 | 6 | |
13 | 信息工程学院 | 25 | |
14 | 商学院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