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师院学〔2020〕12号
关于做好2020春学期特殊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教育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O20〕8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已建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人群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各高校对特殊困难学生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并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特殊学生信息反馈给高校。经核查,我校上述五类特殊困难学生1165人,结合我校特殊困难学生2020年春学期已获资助情况,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对象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反馈的我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学生)中2020年春学期未受到资助的31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调查方式
1.采取一对一谈心谈话的方式,就学生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日常消费、对资助政策的了解、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填写《特殊困难学生调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一份),调查中不得额外要求学生提供对应困难类型的佐证材料。
2.本次调查情况将作为学生困难补助的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及家庭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给出是否资助的建议,填写《2020年春学期未受资助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建议信息汇总表》(附件3)。6月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调查情况反馈表》及《汇总表》纸质稿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指定邮箱:xsc-zzglzx@yctu.edu.cn
三、工作要求
1.特殊困难学生是教育扶贫领域的“困中之困”,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也是学生资助的兜底工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这类学生的受资助情况、思想动态与成长情况。
2.对未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二级学院要加强师生联系、家校联系,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指导其办理建档、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等资助手续,将国家、学校、社会的资助落到实处。
3.各项资助以自愿申请为基础,如在政策宣传后,学生仍明确表示不申请,可尊重其本人意愿,将其自愿放弃的证明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4.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自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念、养成合理使用各类助学资源的习惯,展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附件1:2020年春学期未受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名单(见学工办主任QQ群)
附件2:特殊困难学生调查情况反馈表
附件3:2020年春学期未受资助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建议信息汇总表
附件2-3.rar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