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师院学〔2020〕21 号
关于开展2020年“美德学生”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自2019年起在盐城师范学院设立“美德学生”奖学金,旨在表彰、奖励我校在立德修身、崇德尚善、刻苦学习、德才兼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读学生,以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盐城师范学院“美德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盐师院〔2019〕34号),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美德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为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
2.奖励人数:全校10个名额。
3.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与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环创奖学金等不可兼得,与学校学业奖学金可以荣誉兼得,奖金按照最高额度发放。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突出,具体表现为:
(1)2019-2020学年两学期中至少获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2019-2020学年两学期的学业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均须列班级前2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中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以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四、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盐城师范学院“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学生的个人学习、获奖情况,在全班公开征求意见,择优推荐合适人选;
3.各二级学院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公示,确定1名候选人,填写《2020年“美德学生”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及盖章纸质稿),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报送学生工作委员会,学工委审议确定10名“美德学生”奖学金拟表彰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和香港南联教育基金备案,学校发文表彰。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申报奖学金:
1.受到院系级通报批评、或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者;
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有参与赌博等行为者;
6.学业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上述规定者。
六、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将《盐城师范学院“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2020年“美德学生”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电子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务必于10月14日下午5:00前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xsc-zzglzx@yctu.edu.cn 。
相关二级学院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用于偿还学费、助学贷款,购买学习用品、生活必需品,禁止用奖学金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金,撤消其荣誉,并视情况予以处理。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进一步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以上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美德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0年“美德学生”奖学金送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3:关于印发“高尚师德”奖教金和“美德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3日
3.2020年“美德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