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9-2021两学年期间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关于<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为确保2019-2021两学年期间在校所有退役士兵(①退役复学学生②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其它普通高校的学生③专升本学生)按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3300元/学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数据范围
1.补报并审核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数据。
2.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的国家助学金将纳入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不再重复填报。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填报口径
1.退役士兵资助数据填报按照实际就读年限补报。例如,2020年秋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只能补录2020-2021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019年秋学期专转本学生,补录2019-2021两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020年持有退役证的已毕业学生,只能补录2019-2020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退役士兵(含入伍退役后考入我校的专转本学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填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3.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2019-2021两学年期间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zzglzx@yctu.edu.cn,纸质版材料包括汇总表和退役证书复印件,请加盖学院公章。电子与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1月3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补报工作,逾期填报的数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再纳入统计,后果自负。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各二级学院通过多种途径通知在2019-2021两学年期间在校的退役士兵(含已毕业的学生),按要求申报并提交材料,如明确放弃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其提供放弃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声明材料。
附件:2019-2021两学年期间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2019-2021两学年期间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