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师院学〔2023〕1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奋进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8号)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奋进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奋进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额度: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23年春学期贫困生建档信息为依据);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奋进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业成绩排名与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附相应盖章证明材料)。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对照条件评选;
2.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对拟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额度分配
奋进奖学金实行等额申报、评审。学校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校2023年奋进奖学金指标,结合各二级学院在校生人数、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数及工作实际,确定各二级学院的奖励、资助额度,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五、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学生的个人学习、获奖情况,在班级公开征求意见,推荐合适人选;
3.二级学院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公示,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及盖章纸质稿),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对照评选标准,确定2023年“奋进奖学金”拟表彰人员,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联合省教育基金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申报奖学金:
1.受到院系级通报批评或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擅自在校外租住房屋者;
3.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有参与赌博等行为者;
6.学业成绩、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上述规定者;
7.未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者。
七、报送时间及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盖章纸质稿(一式两份)、纸质相关证明材料;
2.《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及一份盖章纸质稿,电子稿发送邮箱xsc-zzglzx@yctu.edu.cn。
以上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名额分配
附件3: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9日
2023奋进奖学金评选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