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23年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3年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盐城师范学院评选办法》文件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对申报者条件进行审核并核对汇总参评学生的获奖情况,原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妥善保管。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以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参见附件2-4),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最迟于9月6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材料包括:1.《2023年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盐城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建议名单》;2.《2023年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申请表》;3.《2023年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盐城师范学院初审情况统计简表》。
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在报送学生工作处之前,均应向全体学生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后,不得随意更改。经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合格者,名额不再追补,也不得替换他人,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评审、严格把关。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6.zip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