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接受学校审核性评估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做好审核性评估自评自建工作,2024年9月25日上午,学校审核性评估专项检查工作组在毕凤珊副校长带领下,评估处刘井飞处长、张勇副处长,以及督导组成员莅临法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分管教学副院长周丽代表学院向检查组详细介绍了我院审核性评估自评自建相关情况。根据安排,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学院资料室,检查了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情况。随机抽查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资料、实习资料、毕业论文、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等材料。在意见反馈中,检查组对我院前期所做的审核性评估工作给予了肯定,也指出了在教学材料收集整理的规范性、全面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法学院深化了对审核性评估工作的认识。下一步,我院将坚持评估工作常态化”“日常工作评估化,把自评自建融入日常各项工作。把审核评估作为推动法学院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完善质保体系,建设质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