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盐师院学委〔2026〕9号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班“优秀毕业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届毕业班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2026年春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评定与统计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学生手册》2025年版)有关规定,组织毕业班于4月24号前将本学期综测分录入系统,逾期系统不再更改。
2、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各二级学院严格依据《盐城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盐城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生手册》2025年版)进行评选。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请,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
(2)5月6日前将2026届毕业班“优秀毕业生”(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名单汇总表(附件2、3、4)以及公示材料(线下公示、学院网站、今日校园)纸质稿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学工楼214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870386907@qq.com,联系人:胡慧娜,联系电话:18762395761。
二、名额分配
2026届毕业班优秀毕业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本通知下达名额进行(见附件5)。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本次评优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公示和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有关条例和办法组织评奖、评优,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3、为不影响毕业生毕业工作进程,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有关工作完成时间,将所有报送材料及时送交。
4、各二级学院应以毕业班学生评优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
5、所有获奖人员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一经发现,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还将取消其所获得荣誉称号。
附件:1.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3.2025-2026学年毕业班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
4.2025-2026学年毕业班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
5.2026届毕业生评优分配表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